一、驾驶证年审逾期怎么处罚?
驾驶证如果只是逾期未审验不罚款,相关的处罚措施如下:1、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通知在30日内办理驾照降级手续,经通知不来办理的,公告降级;2、如逾期未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500元;3、如逾期未参加审验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投保的商业险可以拒赔。
二、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怎么处理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要及时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更换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到期一年未审验,只要持证者不驾驶车辆,交警部门一般只提醒不处罚,及时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如果驾驶证超过一年未满两年还未年审,交警部门注销(可恢复)驾照,持证者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驾照逾期未审验驾驶怎么处理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降级。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四、逾期未审验驾驶证如何处理
逾期未审验驾驶证的处理如下: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的免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小于12分,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后,给予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降级;逾期未审验仍驾车,处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五、驾驶证逾期未年审会受到什么处罚
驾驶证逾期未年审依然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九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