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暴力催收寻意滋事判刑多久

会判刑,但是你既然都取保候审了,说明情况不会太严重。但现在判缓刑的可能性还是较小。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辱母杀人案再回顾,当年参与催收的那些人现在如何了?

我想当年参与催收的那些人应该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最近当年山东的辱母杀人案又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让人不免回忆起这个案件。

当年这个案件被曝出来的时候,也是引起很多人的讨论,因为当年于欢因为母亲不堪屈辱,将催债人杀害,这件事情,属于防卫过当。但是从道德上来说,很多人又觉得他的这个举动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引起广泛讨论。

当然到最后余欢被判定为防卫过当,并且被判定为入狱。除了催债人之外,当年参与这场案件的还有那些催收的人。其实作为债主是有权利让欠自己钱的人归还财务的,但是绝不是以这种威逼胁迫让人感觉很屈辱的方式。

当年刘欢的母亲因为欠了催债人大笔财物,并且在归还了一部分财产之后,仍然有尾款尚未结清,催债人就带领一众人,对余欢和余欢的母亲进行羞辱。而且当着于欢的面,对于欢的母亲进行羞辱,比如将自己的下体器官露出来冲着于欢的母亲撒尿,或者将于或母亲的头按进马桶里,这些行为无论是放到谁的身上,估计都接受不了。

催收被捕(催收被杀案)

而执行这些行为的人,也包括那些催收的人,不管怎么样这些行为实在是有些太恶劣,当然于欢的行为,确实属于防卫过当,但是那些催收的人一个也逃不了干系,对于这场案件,他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毕竟我们仍然生在一个法治年代,也需要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三、做电话催收员,现在被抓了,要判刑吗?

不判刑,打电话催收是被允许的,不算违法。不过,电话催收一定要在规定范围内执行。规定如下:电话催收时间为上午八点至下午九点;同一个平台同一天打催收电话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未经允许不能随意骚扰借款人的家人、朋友、同时、工作单位,即爆通讯录。

法律分析

一般的电话催收员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电话催收员还结合了暴力催收他人、故意制造他人违约行为,则有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打电话催收辱骂行为从而引起肢体冲突是常见的,所以在催收过程中,双方尽量态度平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讲道理,禁止骂人。催收一般都是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当发现对方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形,要尽量避开。若没有办法避开,进行适当的正当防卫,后续交由警方来处理。无正当理由,催收员行使暴力还是客户行使暴力,都是违法的。有不少人还存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观念,从而当别人欠债不还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取回欠款,甚至有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但绝不允许用非法的方式来保护。在催收的过程中,无论是拖车还是收取客户的财产,任何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东西都需要向公司进行报备,等待客户协商处置的方案落实。未经客户同意,不得随意处置财产。私自收取客户现金不入账,可能会引发职务犯罪。变卖客户财产,收取客户现金的行为也是禁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四、我帮人操作网贷。他没有还。上门催收的被欠款人打死了。我有哪些责任。

自然与你有关系,不过上门催收打死人你怎么会知道,这说明还是跟你有关系,你们属于共犯。不过打死人的二货是杀人罪,死刑。你们是高利贷犯罪集团。快点自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