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过桥获利如何担责
法律分析:正常的过桥资金周转流程是:一家A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上了,资金掮客知道个人B有钱,可以先垫款,A企业给个人B比较高的利息A企业抵押了自己的房产、土地等作担保。最后,个人B把钱打给A企业,A企业把钱打给银行还款。就完成了过桥资金的一个周转过程。手续费一般是一天千分之三,如果金额大费用会更高。有的银行员工利用自己在银行工作的高信用度,发动朋友筹集资金代客户垫付救急;有的用自身掌握的借贷需求信息牵线搭桥,从中赚取“提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过桥贷款最大的风险是什么?看完就知道了!
; 过桥贷款又叫搭桥贷款,其实是银行金融机构之间承上启下短期过渡用的方式,一般来说,时间非常短,最多不超过一年,而且需要一定的担保如固定资产或者货物,所以风险其实并没有那么大。那么过桥贷款最大的风险是什么呢?
1、小微企业承受不住
由于过桥贷款的成本高达40%以上,一些小微企业为了解决临时性资金问题,选择了过桥贷款后,如果时间越短,利率就越高。
相比其他贷款来说,贷款利率远远超出想象,一旦公司运营有风险,那么资金断裂再加上高额的过桥贷款利息,会进一步加大成本。曾经有企业借用5000万资金使用6天,需要偿还利息120万,如此高的贷款成本,一般的企业承受不住。
2、金融风险
现在很多银行金融机构对于过桥贷款这一块的审核并没有那么的严格,一旦企业资金流断裂无法还上贷款,那么会牵涉到多方利益,会导致一系列的金融风险。
甚至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会在一些方面给企业开绿灯,高层发现了也不组织,一旦发生事故员工有可能会跑路,留下一地烂摊子。
3、逾期不还后果
过桥贷款贷款时间非常短,有些甚至只有几天的时间,只适合于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企业。而如果资金逾期还款,将受到罚息,还款压力会更加大。
综上所述,过桥贷款有很多的风险,同时也能解决一些资金问题。中小企业在选择过桥贷款前应该仔细核算贷款成本,避免出现还不起的情况。
银行柜员违规案例
近年来,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企业资金需求和融资环境的矛盾不断深化,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民间融资,并通过多种 渠道 违规诈骗银行资金,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下降。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银行柜员违规案例,欢迎大家前来观看!
银行柜员违规案例篇1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车某以银行销售高息理财产品为名,先后吸揽9名储户存款847万,然后指使银行柜员办理与储户活期存折关联的银行卡。
其后,他自己使用银行卡在该银行一些网点支取现金据为己有或转账消费。2011年5月5日,银行解聘车某的某分理处副主任职务,并与其解除 劳动合同 。此后,车某隐瞒 离职 事实,以相同 方法 共骗取7名储户共计107万余元。此外,车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将两名储户的“一本通”内的250余万存款和利息取出,据为己有。上述犯罪所得除10万余元用于向储户支付高息或好处费外,其余赃款被车某用于购买房产、宝马和英菲尼迪汽车和其他挥霍。玩“热血传奇游戏”,他花300余万元赃款购买游戏虚拟装备。
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决定对车某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银行柜员违规案例篇2
2008年3月30日下午,像往常一样,某银行会泽县支行员工李明坐在柜台里办理存款储蓄业务。“再过20分钟就可以下班了。”抬手看看表,李明心里嘀咕着。就在这时,冷清了很久的柜台前又来了一个客户,需要办理储蓄业务。看着客户递过来的《存款凭证》,李明清点了一下递进来的钱,怎么比《存款凭证》上填的多出了一些,而且数目还不小。用行业术语说,这种情况叫“长款”,按规定应该当场退还给客户。
李明抬头看了看存款客户,那人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递多了钱。一时间,一股邪念在李明的心中蠢蠢欲动,这可是一笔不少的钱啊,把它私截留下来神不知鬼不觉。就这样,李明不动声色的把客户的长款私藏下来,装进自己的腰包,觉得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一种不劳而获的快感涌上了心头。
没想到,第二天该客户就发觉钱少了许多,直接来找李明,要求退还长款。开始李明怎么都不承认自己私藏、截留了客户的长款,因为他觉得客户根本没有什么证据。于是该客户打电话报了警,并向支行领导反映。后在公安机关及农行领导的协调下,李明才将长款还给了客户。
银行柜员违规案例篇3
一些债权人在工行上海分行门口聚集。这些人士声称,工行原普陀支行员工刘遥涉嫌非法集资,欠下巨额款项未能归还。
杨小姐,即为债权人之一。她先后于去年12月6日、7日借款170万元、150万元给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职员徐某,将款项划至其指定的账户上,并约定于当年12月11日还款,日息千分之1点5。徐某作为借款人开立借条给杨小姐,工行上海分行职员刘遥作为担保人。
12月11日,徐某并未按照事先约定还款给杨小姐。杨小姐电话问询,徐某称,客户贷款尚未批下来,需要先开贷审会后才能放款。徐某称,12月13日下午两点后肯定会还款。
12月13日下午两点,杨小姐并未等来还款的信息。在多次致电无人接听后,徐某最终来电告知,其款项并非是客户过桥贷款,而是给了刘遥用来还债。并约定次日见面协商。
12月14日,杨小姐与徐某、刘遥在中山公园的一个咖啡馆见面。刘遥承认,其资金无法按时返还,他将款项用来还债。“刘遥说他对外负债有近亿,还不仅仅是我这320万。”杨小姐对记者表示。
与杨小姐具有相同遭遇的另外一个债权人称她借给了徐某220万元,而徐某实际上将款项给了刘遥。她的债权不是短期借款而是长期借款,利息月结。这位债权人在12月中旬无法获得到期本息之后,与熟识的杨小姐交流,才知道朋友俩均成了受害人。
实际上只有五位债权人参与,涉及金额为1280万元。“我们之前都跟徐某和刘遥相熟,跟徐某认识的时间更长些。”杨小姐称,徐某和刘遥此前也曾多次以过桥贷款的名义向他们筹资,“此前信用状况都比较好,一直能及时还本付息,因而我们对其放款的金额也就逐步地放大。”
过桥贷款是什么,有什么风险?
; 近来,不断听到有关过桥贷款的事件,相信也有很多朋友不理解过桥贷款,那么,今天就来介绍下过桥贷款是什么,有什么风险?
一、过桥贷款是什么?
过桥贷款又称搭桥贷款,银行借款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融资的方式筹措资金归还给银行,然后再从银行拿到新贷款去偿还这笔融资贷款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弥补借款人所需融资的时间缺口。过桥贷款是一种过渡性的短期贷款,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二、过桥贷款有什么风险?
1、企业的经营风险
对企业来说,过桥贷款的融资成本太高,虽然可以缓解燃眉之急,但是由于其时间短,预期年化利率高的特点,融资成本会进一步增加、还贷压力也会变得更大。据调查显示,过桥贷款的月预期年化利率一般在2%-4%左右,背负如此高的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撑不住,对其经营会造成负面影响。
2、企业的资金流断裂风险
现实生活中,过桥贷款大多发生在小微企业身上,本身资金周转不灵的企业,因为背上过桥贷款的高利息,资金流动性将大打折扣,一旦银行抽贷,很容易发生资金断裂风险,企业因此走向破产、倒闭境地的不在少数。
3、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
当前一些银行机构的客户经理更关注完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业务营销任务和信贷风险考核指标,银行员工从过桥贷中获取私利,这是纵容了“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
4、银行信贷风险
过桥贷款滋生了一系列灰色融资产业链,有的地方有以民间融资为主业的各类投资、担保公司2000余家,造成实体经济融资的恶性循环。
银行柜员违规操作案例
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业竞争日趋激励,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推进,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急剧增加,内部控制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银行稳定和发展的核心要素。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银行柜员违规操作案例,供大家阅读!
银行柜员违规操作案例篇1:
一些债权人在工行上海分行门口聚集。这些人士声称,工行原普陀支行员工刘遥涉嫌非法集资,欠下巨额款项未能归还。
杨小姐,即为债权人之一。她先后于去年12月6日、7日借款170万元、150万元给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职员徐某,将款项划至其指定的账户上,并约定于当年12月11日还款,日息千分之1点5。徐某作为借款人开立借条给杨小姐,工行上海分行职员刘遥作为担保人。
12月11日,徐某并未按照事先约定还款给杨小姐。杨小姐电话问询,徐某称,客户贷款尚未批下来,需要先开贷审会后才能放款。徐某称,12月13日下午两点后肯定会还款。
12月13日下午两点,杨小姐并未等来还款的信息。在多次致电无人接听后,徐某最终来电告知,其款项并非是客户过桥贷款,而是给了刘遥用来还债。并约定次日见面协商。
12月14日,杨小姐与徐某、刘遥在中山公园的一个咖啡馆见面。刘遥承认,其资金无法按时返还,他将款项用来还债。“刘遥说他对外负债有近亿,还不仅仅是我这320万。”杨小姐对记者表示。
与杨小姐具有相同遭遇的另外一个债权人称她借给了徐某220万元,而徐某实际上将款项给了刘遥。她的债权不是短期借款而是长期借款,利息月结。这位债权人在12月中旬无法获得到期本息之后,与熟识的杨小姐交流,才知道朋友俩均成了受害人。
实际上只有五位债权人参与,涉及金额为1280万元。“我们之前都跟徐某和刘遥相熟,跟徐某认识的时间更长些。”杨小姐称,徐某和刘遥此前也曾多次以过桥贷款的名义向他们筹资,“此前信用状况都比较好,一直能及时还本付息,因而我们对其放款的金额也就逐步地放大。”
据悉,徐某跳槽去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前为工行上海分行职员。刘遥为徐某的同事。据媒体报道称,2009年至2012年12月,徐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其银行贷款客户需要过桥资金为由,多次向多名受害人借取资金高达数千万元。徐某将这些资金借给了刘遥,以助其归还高利贷的本息。
银行柜员违规操作案例篇2: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车某以银行销售高息理财产品为名,先后吸揽9名储户存款847万,然后指使银行柜员办理与储户活期存折关联的银行卡。其后,他自己使用银行卡在该银行一些网点支取现金据为己有或转账消费。2011年5月5日,银行解聘车某的某分理处副主任职务,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此后,车某隐瞒离职事实,以相同方法共骗取7名储户共计107万余元。此外,车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将两名储户的“一本通”内的250余万存款和利息取出,据为己有。上述犯罪所得除10万余元用于向储户支付高息或好处费外,其余赃款被车某用于购买房产、宝马和英菲尼迪汽车和其他挥霍。玩“热血传奇游戏”,他花300余万元赃款购买游戏虚拟装备。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决定对车某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银行柜员违规操作案例篇3:
2008年3月30日下午,像往常一样,某银行会泽县支行员工李明坐在柜台里办理存款储蓄业务。“再过20分钟就可以下班了。”抬手看看表,李明心里嘀咕着。就在这时,冷清了很久的柜台前又来了一个客户,需要办理储蓄业务。看着客户递过来的《存款凭证》,李明清点了一下递进来的钱,怎么比《存款凭证》上填的多出了一些,而且数目还不小。用行业术语说,这种情况叫“长款”,按规定应该当场退还给客户。
李明抬头看了看存款客户,那人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递多了钱。一时间,一股邪念在李明的心中蠢蠢欲动,这可是一笔不少的钱啊,把它私截留下来神不知鬼不觉。就这样,李明不动声色的把客户的长款私藏下来,装进自己的腰包,觉得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一种不劳而获的快感涌上了心头。
没想到,第二天该客户就发觉钱少了许多,直接来找李明,要求退还长款。开始李明怎么都不承认自己私藏、截留了客户的长款,因为他觉得客户根本没有什么证据。于是该客户打电话报了警,并向支行领导反映。后在公安机关及农行领导的协调下,李明才将长款还给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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