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逾期未年检怎么办

导读:车辆逾期未年检怎么办

车辆在购买之后就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其中年检就是很重要的一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审手续。但是有些车辆出现了逾期年审的情况,那么做为车主应该怎么办呢?这需要大家清楚具体的处理方式。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辆逾期未年检怎么办

1.没有年检的车,补检的话车主本人要到交警队书面递交补检申请书。

2.同时需要带上行驶证、第三方责任险保险凭证、车船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补检的时候要缴纳200 元 罚款并且驾驶证扣3分,年检的时间在自己的行驶证副本上有明显标识。

二、什么是年审

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车辆年检可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所以说,车辆年审是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在年审到期之前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否则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子啊进行年审就会被罚款以及扣分的处罚,作为驾驶员这也是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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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年审逾期怎么处理

车辆的年审如果逾期了,车主需要尽快补检。根据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车辆年检和驾驶执照审核。驾驶人超过规定期限,未进行年检,仍在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扣3分。

如果发现车辆已经超过年检期限,请尽快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来说超过年检期一年以内的车辆,只要及时去车管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就不会面临处罚。

请不要驾驶未按期车检的车辆前往车管所办理手续,因为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属于非法驾驶,不仅会受到处罚,而且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依据免赔条款不予理赔。

众所周知,车主应该在机动车行驶证的注册时间的检验有效期前三个月(包含当月),向车辆检测站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你的车辆注册的时间是8月5日,那么你可以选择在6、7、8月份去办理年检业务。为了节省时间,建议车主提前在网上预约年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车辆年审

三、汽车年检逾期怎么办

车辆未检逾期如何处理(逾期未年检的车辆怎么办)

汽车年检逾期没有超过三个月,那么在三个月以内,直接补办就可以,会收到口头警告,不罚款。如果汽车超过两年都没有进行年检,那么车辆档案会被注销,恢复档案相对复杂。一般会交纳罚款才给予恢复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四、超期未检车辆怎么解决

汽车逾期未年检需接受交管部门警告处罚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才能有资格进行年检补办。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

车子年检过期了需要及时去补检,而且在这个期间是不能开车上路的,不然是有处罚的。被交警现场逮到或年审车时发现;将按扣3分;罚款200元进行处罚,若超过3个检验周期都未参加年检的;车辆按报废处理;牌照也直接注销。

汽车逾期未检验办理方法如下:

1、没有年检的车,补检的话车主本人要到交警队书面递交补检申请书;

2、同时需要带上行驶证、第三方责任险保险凭证、车船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补检的时候要缴纳200元罚款并且驾驶证扣3分;

4、年检的时间在自己的行驶证副本上有明显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