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卡挂失后能收钱吗
不可以,补办银行卡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1、出示身份证,核实银联卡信息;
2、挂失丢失银联卡,保存好挂失凭证;
3、等银行通知,一般需要等待7天后申请补办新的银行卡;
4、申请补办银行卡,出示挂失凭证;
5、柜台工作人员办理补卡手续;
6、申请人设置密码,配合办理激活手续;
7、领取新卡,原卡内剩余金额转移到新卡
二、银行卡挂失之间可以收款吗
可以的,挂失期间账户是可以正常转账,但是无法支付,但是司法扣划还有其他各种类别的扣款还是由系统自动扣款的哟~~
三、银行卡挂失了还能强制扣款吗
不能的。
银行卡挂失了是不能取钱的了,因为银行卡挂失后银行系统是将银行卡账目金额进行了冻结,因此取钱功能是不能使用的。但是不影响银行卡存款等功能的使用。
如果要使用银行卡取钱,得先对银行卡进行解除挂失处理。
如果是通过致电银行办理的口头挂失,那么还是可以直接致电银行说明清楚原因对银行卡进行口头解除挂失。
如果是卡遗失需要换新卡那就需要持个人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柜台填写补办新卡申请单办理解除挂失并补办新卡。
拓展资料:
申请信用卡和借记卡的过程是不一样的。申请信用卡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或户口本复印件)、居住地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证明等材料,到银行柜台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填写申请表,其中填写信息要求真实。填写好申请表之后,要到开户行总行备案,由开户行总行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大约经过20个工作日才能将卡下发到客户手中。
信用卡仅限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客户办理,未成年人不得办理信用卡。
申请借记卡相对简单,只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开户行填写申请表,当时就可以将卡发给申请人。
借记卡无年龄申请限制,未成年人亦可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客户办理借记卡时,需由监护人持户口本(若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需提供相关证明)前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被办理人可不到场;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已经参加工作,则可持工作证明、身份证前往银行柜台自行办理借记卡,若未参加工作,则仍需监护人协助办理,被办理人可不到场;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办理人可直接持身份证前往银行网点柜台或自助办卡一体机处办理借记卡,即办即取。
挂失银行卡
各大银行的的挂失手续不完全相同,如果丢失了可以先使用电话或者网上银行进行临时挂失,随后带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去银行柜台挂失。
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 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7、银行卡不要和手机、电视、音响、微波炉等磁场强的电器放在一起,最好放的远一些。多张银行卡、存折也不要放在一起。
8、卡与卡之间尽量用纸片隔开,起到间隔作用。
9、可使用专门的银行卡卡套或防磁卡包。
四、银行卡挂失之后还能接收汇款吗?
银行卡挂失后还是可以接到单位发的工资,只是账号被冻结了。当你再次拿到银行卡的时候就可以解冻,资金就可以领出来了。
五、银行卡挂失后还能接收汇款吗
若是招商银行一卡通,挂失期间可以接收转账汇款入账、代发工资入账等。
六、被诈骗分子拿到银行卡号和名字之后把银行卡挂失有用吗?
有用的。银行卡立即挂失后,就只能进账,不能出帐了。这样骗子就不能盗取改卡资料来使用。建议你等银行开门后,去换银行卡,变更卡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立案标准为2000-5000元,数额较小,没有达到1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