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临沂桃园派出所民警,强行逼供打死一16岁少年,引起公愤。
这个已被证实为谣言,兰山公安分局已进行处理,对围攻北园路派出所人员进行合法驱离,对扰乱秩序的人员应该会追究法律责任。据了解该少年在被抓捕时,已死亡。相信相关机关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布的。谣言止于智者,不传谣,不信谣。
警方辟谣两天前杭州一KTV门口有人被打死,暴力事件为何频频发生?
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其实这和市民的意识不高有一定的关系,因为很多人根本没有切身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其次有很多是因为酒后行为没有控制好,所以就会做出出格的行为,再加上可能是法律的惩罚力度不是很高,导致很多人总是喜欢钻空子。
实际上面对暴力事件的频发,我国都是针对此类案件作出了严厉的惩罚,都有对这些案件进行及时的治理。只不过市民的意识不是很强,所以暴力案件也都频频发生。
一、市民意识不高
其实市民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意识,这是好事儿,但是在自我意识的前提条件下也要考虑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法律这一关口,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意识,不能够不去考虑自己行为后果,毕竟,暴力案件本来就是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稍微严厉一些可能惩罚力度就会非常的大,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所以说一定要提高自己警觉意识,不能够做出出格的行为。
二、酒后行为没控制好
有很多暴力案件,大部分都是喝了酒以后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由于喝酒以后其行为很难控制,总是觉得一切都是自己所能掌控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所以在这种酒精作用的促使下,就导致很多人做出了一些出格的行为,所以暴力案件也就频频的发生,这起案件是发生在KTV门口,那就说明大家都带了一点酒意,所以也就促使了暴力案件的发生。
三、惩罚力度不够
可能某些地方在针对于。爆裂案件的惩罚力度是都没有进行严格处置,虽导致这些案件频频发生,如果惩罚力度再高一些,或许这些案件可能就不会这么频发,再加上大家对暴力案件的行为根本没有清晰认识,即便是有了惩罚,可能大家都不是会很在意。所以其实针对于这些暴力案件有关部门,可以加大惩罚力度,让其他人不再有暴力倾向。
云南官渡区,35名保安打死17岁少年对涉案人员最后如何处理的
自2011年10月7日至今已10年之久,此案经查仍无最新进展,可悲可叹!!!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新闻发言人称:7日凌晨1时50分,昆明市官渡区盛世之都KTV有客人因消费问题与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到该KTV的保安杨某、陶某发生纠纷。随后,陶某打电话向驻街道办的保安公司求援。在大队长周某的带领下,30余名保安人员手持木棍、橡胶棒、钢管寻找与二人发生冲突的人员。在盛世之都KTV对面的路边烧烤摊,保安人员与正在吃宵夜的符某、韩某和崔某发生打斗,并砸毁崔某放在路旁的摩托车。最终符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7日9时许死亡,韩某和崔某入院治疗。
据了解,经初步调查该事件中的保安人员均为大板桥街道办向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雇佣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是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进行违建农房整治工作提供外围环境保障工作。
警方表示,目前35名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则在进一步进行中,具体处置方案仍无最新进展。对于而事件中的符某是否系被保安错打致死,警方未给予交代。
个人认为此案涉案35名犯罪嫌疑人均应行政拘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具有殴打情节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打死14岁少年的人判刑了吗
14岁打死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一般不适用死刑。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杀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可以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确实成立。因为你外甥的行为已经满足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即主体-已达到刑法规定的特殊刑事责任年龄;主观方面-存在对被害人进行伤害的故意;客体-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已经产生了危害结果。虽然楼上所言“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案既遂”的说法有些绝对(因为“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只适用于简单共犯,而不适用于复杂共犯),但由于从案情来看,行为人都是实行犯,因此属于简单共犯,适用于“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即所有参与者都要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负责,实行同等处罚。
少年劝阻校园欺凌被打致死案宣判,判决结果是什么?2020年5月7日,某中学一名15岁的男孩被别人殴打致死,原因却是劝阻校园欺凌无果之后,将消息散布了出去,这一做法惹怒了决定打人的14岁男孩,于是他伙同社会上一名19岁的男孩,两人合起手来将告密者,也就是标题中讲到的这位少年殴打致死。2020年6月10号,两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2021年5月11日,法院宣判了一审结果,其中19岁的社会人士判处无期徒刑,而那位14岁的男孩因为未成年,所以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杭州警方辟谣一KTV门口有人被打死,为什么暴力事件会频频发生呢?
网传杭州一KTV门口有人被打死,这事情发酵的很大,网友议论纷纷,觉得社会太恐怖了,以后都不敢去KTV这种娱乐场所了。事后警方辟谣称并没有人被打死,但确实有人斗殴,存在一定的伤害。尽管没有到人死亡的地步,但也是一件非常严重的暴力事件,而且全国各地都有暴力事件的发生,并且陆陆续续,好像没有停止的意思。之所以暴力事件会频频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有的小孩天生就是坏蛋,他们的基因里面就是嚣张的喜欢欺负别人,通过蛮力来解决问题。他们的父母很难教育好他们,他们从小也就不上学了,很小就开始纹身,染发,然后到这社会上混,他们又不懂得通过自己的头脑去解决问题,也不懂得通过沟通去摆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去发泄自己的情绪,结交一些狐朋狗友,只要自己遇到什么伤害,就让兄弟们一起打人,所以很多斗殴暴力事件都是年轻人。
二是这些人没有得到很好的教育,学校和父母都没有告诉他们如何去避免暴力,不要去找别人的麻烦。因此,他们只能是凭借自己的直觉去做事情。他们也被社会上一些不良的风气所干扰,或者是看了一些暴力血腥的影视作品,他们就会模仿,然后自己遇到不好的事情就会选择聚众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就很容易引起伤亡。
三是法律管得太松,执法人员执法也不严。很多违法人员之所以选择武力去解决问题,不仅仅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知道武力可以让自己痛快,而且自己也不用受到太大的处罚,最多就是被拘留15天,出来之后依然为非作歹,依然可以好好地活着,然后换一个地方继续作恶。哪怕自己又参与到了暴力事件当中,最后可能就被口头警告、教育,什么事都没有,最多又是15天关押,然后出来又去闹事。所以这些人认为法律管不了他们,所以就可以持续嚣张,持续作恶,频频引发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