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汇票电票到期后忘记提示付款怎么办,有解决办法吗,急
一般到期后十天之内做提示付款申请都可以,如果超出十天,需要你出具一个情况说明,再做提示付款申请
细节如下:
一、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在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十天内,企业网银中该汇票的状态会变为提示付款,或者是发起付款申请。确认提示付款申请信息,将该票据背书给出票行。
二、票据状态由提示付款变为提示付款待签收,说明票据已经背书给出票行,出票银行收到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后,就会付款至你公司的账户内。
三、商业汇票只有到期后,付款人才可以向收款人(或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持票人如果总是不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那么付款人的付款义务就不能解除。
为了促使持票人尽快向付款提示付款,票据法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提示付款。在提示付款期内,付款人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整个票据活动的过程才算圆满结束。
扩展资料:
商业汇票的承兑:企业签付商业汇票,不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其到期价值即为票面价值。按照重要性原则,应付票据应按业务发生时的金额即票面价值(亦即到期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企业取得结算凭证并签付商业汇票后,应按票面价值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支付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
商业汇票可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须出具拒绝承兑证明。承兑后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汇票不得再背书转让。
提示承兑期:
①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二、电子承兑汇票逾期提示付款说明怎么写
电子承兑汇票逾期提示付款说明可以这么写:
参考格式要点如下:银行承兑汇票过期了,自己单位出一份逾期说明,上面写明票面的详细信息,包括出票日期、到期日、金额、出票人、出票人账号及开户银行、收款人、收款人账号及开户银行等。
然后写明过期原因: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办理托收手续,现已超出汇票到期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最后盖上你们单位的银行预留印鉴及公章就可以了。拿着这张说明及承兑汇票到银行一起去托收。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后,支付的银行账号里必须要有足够的金额付款,这样银行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款项。要是逾期没有及时付款,再跟承兑行申请付款的话,需要写一份付款的书面说明。
以下是承兑汇票过期开给付款行的一个证明或情况说明。
样本供参考:
XX支行:
兹有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壹张,票面要素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号码:XXXXXXXX-XXXXXXXX;出票日期:贰零XX年XX月XX日;出票金额:XX元整;出票人全称:XX。
出票人账号:XX付款行全称:XX收款人全称:XX收款人账号:XX收款人开户银行:XX汇票到期日期:贰零XX年XX月XX日。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导致上述票据未能在到期日前及时托收,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全部责任。
请贵行予以解付为盼!
特此证明!
XX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财务专用章
法人章
拓展资料:
电子承兑汇票逾期原因还可以写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不得背书转让”是什么意思?
银行承兑汇票在流通中转让时,以背书的方式进行。“不得背书转让”就是出票人为了限制票据的流通,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即票据到背书人这里为止,不能再继续背书转让权利。
三、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逾期了怎么办 急急急!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但未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书面说明后,承兑行可按规定付款。持票人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兑行可拒付票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其他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
(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扩展资料: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
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追索人获得清偿时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获得清偿时,应当交出票据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就必须以背书的形式来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承兑汇票
四、电子汇票逾期怎么处理
电子承兑逾期的处理方法:电子汇票逾期后,首先判断逾期的时间长短。票据到期后十日内发起的付款为正常的提示付款。如果票据到期已超过10日,则只能发起逾期提示付款指令。在逾期日期不超过两年的情况下,持票人一般都可以获得付款。当持票人向承兑行发起逾期提示付款指令时,需要给出合理的书面说明,承兑行在审核之后,会给予兑付。如果承兑行拒绝付款,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被拒绝付款后的六个月内,票据仍是有效的。
拓展资料:
电子商业汇票,也就是电子票据,它是由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一种重要的新型融资工具。
随着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拓展,电子商业票据已经成为了一种市场迫切需求的,重要的新型融资工具。电子商业汇票,也就是电子票据。它是由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通常情况下,电子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的突出特点在于,它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
电子汇票功能主要体现为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含纸质、电子商业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
身份认证管理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具备识别接入点银行身份的功能,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之间各类业务活动的不可否认性、数据完整性及传输保密性,以接入点银行准入、退出管理规则为依据,以接入点数字证书的新增、变更、废止为手段,包括依据规定受理接入点银行申请,进行接入点信息维护等具体事项。
数据信息交换功能: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及其它相关系统的连接,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为数据信息接收验证、登记存储、发送或转发“中介”,实现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业务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业务的数据信息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商业汇票资金清算数据在本系统与支付系统之间传递。
登记存储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能对每一笔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融资行为、结算行为和纸质商业汇票票面内容及流转过程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在数据库中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