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用公开招标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单位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会受到何种处罚?

除退还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二、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处理?

在投标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且符合招标文件不退保证金的条件,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如果仅是投标人未能中标,招标单位不退投标保证金是没有道理的,可以到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发改委)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实在是找不到监管机构投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保证金如何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招标方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这个比较麻烦。

只要是投标过程没有违规,不管中没中标,保证金都应该退。

现在甲方提出你方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但是在评标完成之后有3种主要情况会造成投标方违约:一是撤回投标,二是投标过程中违规(不正当竞争、影响评标过程),第三种情况就是中标方不按投标文件与甲方签订合同。这三种情况是要没收保证金的。现在关键问题是你所说的付款方式不对是怎么个不对法,是你们的付款方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还是甲方要变更付款方式。

第一种情况,你们的付款方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果招标文件规定了付款方式是关键参数(前面打了*号)那么你们应该是废标,不可能中标。如果不是关键参数就说明甲方能够接受其他的付款方式,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中标,则默认了甲方接受你们的付款方式,如果甲方不同意则责任在甲方。

第二种情况,甲方要变更付款方式,则不管你们的付款方式与招标文件是否吻合,责任都在甲方。

综合以上,只要你们中标,则甲方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否则不予退保证金是违规的,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