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应收账款超过三年一直没收回,应该怎样处理?

从会计制度上将可以直接转到管理费用。

从税法上讲这种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并经税务机关审批。政策依据及相关手续: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第十六条: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书;(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五)公安等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八)其他证明。

第十七条: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做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应收帐款在多长时间未收回来就记入坏帐准备?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这些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称为坏账,因为应收账款成为坏账而造成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的核算有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一、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从应收账款中转销,列作当期管理费用的方法。

1、确认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公司

二、备抵法

备抵法就是指企业按期估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列入当期费用,形成企业的坏账准备,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再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三种: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通常使用的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备抵法的账务处理

逾期未收回利息三个月后会计处理(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期末按一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计提数)

2、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确认数)

贷:应收账款--××公司

3、期末,若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实际冲减数时: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4、期末,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实际冲减数,需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5、坏账损失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