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怎么做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就需要按坏账处理,需要先计提坏账准备,然后做确认坏账损失账务处理计提坏账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某某单位。

二、逾期应收账款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逾期应收账款就是指在约定的账面应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账面现金流入的应收帐款。

2.逾期应收账款有坏账风险,账龄越长,风险越大。

3.在超过一定的账龄的时候,需要对逾期应收账款做出坏账计提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帐准备

三、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应怎么做会计分录

发生的应收账款收不回的时候应该: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每年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绕过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是错误的。

扩展资料:

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并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即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

四、逾期应收账款有哪些有效的处理方法?

1、找客户的客户,了解他们最近的交易情况,比如最近有没有做什么生意回款了,这样可以知道你的客户手里有没有资金可以还给你,有钱不还那是偿还意愿的问题(这时要进一步了解为什么客户不还钱,是因为产品和服务没做到位,还是什么,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许只是还没了解真正的问题是什么),如果是没钱还那就是偿还能力的问题(这个难解决一些,需要进一步讨论)。

2、找行业协会或者商协会出面调解,如果你和客户都属于一个圈子,那协会还是有一些影响力的,让他们出面了解更多信息或者调和,有助于推动回收。

3、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行,建议寻求第三方专业的非诉催收调解去出面。

在我们国家能做合法催收的只有银行和律所,而律所进行的非诉催收调解,都是律师或读法律出身的调解人员,会采用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欠款回收。作为第三方出面调解,他们能更好的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做到客观公平,不掺杂情绪地处理问题,从而很好的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并尽可能高的争取回收货款率。所以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哪些律所做这块是比较专业和成熟的,最好是有专门的部门或团队在做,他们长期做自然更专业,系统、渠道和流程方法都会更成熟。如果只是委托律师个人做,律师往往会接手不同的案件,不是专攻债权案件,从分工和方法技巧上说没那么成熟。

非诉催收的优势:

时间快:一般3个月内就有结论,同时会出一份结案书(可以在诉讼时作为佐证材料),并给予建议接下来是否要走诉讼。

成本低:非诉催收采取的是不成功不收费的模式,前期不收取费用(诉讼前期就要收费)。债权人委托非诉催收,只有真正收到款项才会计提费用,而且费用不算高,对于收不回来的坏账,可以尝试。

更灵活:委托非诉催收,在此过程他们协助收集了证据,有助于你了解客户情况,以便做出下一步决策,如走诉讼是否有必要等。

4、走法律途径比如仲裁或诉讼,往往时间周期很长,成本高。诉讼要排庭,上了法院即使胜诉,也有可能追不回来。原因很多,一是排庭时客户可以把钱转走,即使胜诉,账户已经没钱了也追不回来了;二是胜诉后客户也可能不还钱,一直拖,追回来需要很长时间;还有一种可能是客户的确没钱可以还,这样打官司其实耗了时间也耗了钱,双失。因此建议最后才考虑这一步。

五、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会计处理

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客户

凭证附件中需要有一份对这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说明,及相关销售人员、总经理的签名确认。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中,必须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能提供,则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以上两点,都需要向税务局出具专项申报说明,经批准后才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没有进行专项申报,同样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