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还不上钱,作为担保人应该怎么解决?
第一、担保人应当督促贷款人尽早还款
如果贷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那么金融机构就会向贷款人进行催收,要求贷款人尽早归还欠款,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还会同时告知担保人贷款已经出现逾期,如果贷款人一直没有归还欠款,那么金融机构就会要求担保人履行贷款担保的责任,要求担保人来归还金融机构的欠款。
当担保人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要尽快与贷款人进行沟通,督促贷款人归还银行贷款。贷款人的贷款出现逾期,作为担保人有连带还款的责任,如果贷款人一直不还款就需要担保人来承担还款的责任,因此担保人一定要督促贷款人尽早归还贷款,不然贷款的还款压力会全部转移到担保人身上,担保人需要对逾期的贷款承担责任。
第二、担保人应当主动与金融机构协商逾期贷款如何处置
如果贷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担保人要主动与金融机构协商逾期贷款的后期处置,向金融机构表明自身对于处置逾期贷款的积极性,同时共同来商定后续如何归还欠款。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最终需要对逾期的贷款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担保人要主动出击。担保人与金融机构主动进行沟通,将贷款人的情况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使得金融机构更加了解贷款人目前的情况,便于金融机构制定更好的催收方式。一般来说,担保人与贷款人比较熟悉,担保人可以将贷款人的资产情况和收入情况告知金融机构,协助金融机构向贷款人进行催收,尽量让贷款人归还金融机构的欠款,这样担保人就不需要代贷款人去归还金融机构的欠款。只要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好好配合,金融机构从贷款人手中催回欠款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不仅能够解决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还可以避免担保人对贷款进行代偿。
第三、担保人应当做好准备代贷款人归还欠款
如果贷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担保人就要做好准备代贷款人归还欠款,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如果无法从贷款人处收回拖欠的贷款,那么金融机构就会要求担保人代偿逾期的欠款,担保人要做好代贷款人归还剩余欠款的准备。
在金融机构向贷款人发放贷款时,考虑到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不强,就会要求贷款人寻找担保人来对贷款进行担保,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当贷款人无法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时,担保人就要代替贷款人履行还款的责任,对贷款人出现逾期的贷款进行代偿。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合同的时候,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会向担保人进行确认,同时将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告知担保人,如果担保人能够接受相关的要求,那就可以正式签署担保合同。担保人一旦签署担保合同,就需要对贷款人的贷款承担担保的责任,代贷款人归还拖欠的贷款。
担保贷款逾期不还担保人会怎么样
担保贷款到期还不上,担保人就具有连带的还款责任,逾期以后银行会计算大量的罚息,这会增加贷款人与担保人的还款压力,其次也会对担保人的信用造成影响,担保人也会接到催收电话。
1、贷款罚息:银行贷款逾期后,罚息和违约金非常高,还款人和担保人的还款压力会增加;
2、被银行催收:贷款逾期后,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或借款人不还款,则会找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可能每天都会接到 催收电话;
3、 影响征信:如果贷款发生逾期,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征信都是会受到影响的,后期要再到银行办理贷款的话会增 加难度;
4、被银行起诉:若贷款还不了,法院会要求强制执行拍卖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所有财产。
5、借款人还清贷款后,贷款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合理要求银行发出通知,免除担保责任;
6、如果没有还清贷款,只能要求银行取消贷款,但一般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担保关系是一种合约,如果对方不同意,即使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也不能终止。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扩展资料: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所以,作为担保人应在办理贷款手续前要了解需承担的责任,不要随便给别人担保,也是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可见,担保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的含义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 [5] )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银行通过贷款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补充资金需要,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可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本身的积累。在中国,还运用贷款的有偿使用原则,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并且把银行信贷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方式,也作为调节和管理经济的重要经济杠杆。
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现在生活中很多人在经济紧张的情况下,都会可能考虑通过网络的方式来办理贷款,而我们在面对暴利催收理智应对。以下分析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
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1
一、作为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作为债务担保人,如果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么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请求允许延期或者分期清偿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担保人永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那么债务人只能自己清偿。债务人存在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行为的,那会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二、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会收房子吗
如果这房子是担保人唯一住房就不会收走,只能收走其他资产,如汽车、存款等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
(一)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三)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有可能限制高消费、只保障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再执行。
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承担的是连带保证之债,本质也是债务人的,基本上按照债务人的程序进行处理。你作为保证人,建议让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处理,一般不动产什么的都是财产,所以你要是房子车子什么的很多,建议还是让债务人主动去调解,不成的尽可能执行债务人,毕竟这也是其本来的义务,实在不行要执行你的财产时,要记得让债务人写好欠条之类的。
三、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会有什么后果
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如果到了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担保人在借款人逃跑的情形下,理应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债务。担保人具备还款能力时,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2
一、网贷无力偿还处理方式
(一)如果对方已经将钱转给你的账户上,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成立的,你与对方的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那么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都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果个人不是在借款时就有诈骗的故意、即一开始就不打算还款的话,那么你是不构成从事犯罪的,只是民事纠纷,是不会坐牢的;
(三)虽然你们之间的合同有效,但是若本金、利息等约定超过了法律支持的部分,你是可以不用返还的:
1、本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比如欠条虽然写的10000,但当时对方实际给付的只有5000,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你实际只借了5000,可以以相关转款记录为证,你也只需要还对方5000本金,利息以该本金为基础计算;
2.利息:《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你未支付部分,法律支持的利息只有24%;对于你已经支付的部分,你支付36%内的利息,对方可以不予返还,但是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你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可以按照以上分析计算自己的本金和利息,多出的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四)若你不偿还合法部分的法律后果:
1.对方若起诉,你如不依法应诉的,法院会依法缺席判决。对方获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2.对方还可能要求你支付逾期利息。
二、网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贷逾期暂时还不上的,借款人与出借人可以协商展期或者分期偿还欠款,如果不按展期或者分期约定还款的,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网贷无力偿还有什么后果
(一)贷款机构会依法向贷款人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二)贷款人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消除记录,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征信被列出黑名单,可能会限制出行,不让坐飞机和出国,以后有可能连火车票都买不到。
(三)如果借款时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信息,贷款机构可能会告骗贷,如果骗贷属实,有可能会因为诈骗罪获刑。
担保人无力还款最佳处理方法3
一、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二、担保责任的承担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债务不具有补充性,而具有赔偿性,保证人亦无先诉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也不得拒绝履行保证义务。因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保证人以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何种保证责任,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直采取推定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而《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是推定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这样的法律规定,实际是加大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当担保人无力偿还时,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来处理:
1、一般保证: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无力偿还时,可以将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抵值的范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
2、连带保证:
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就债务人的内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可能依约定或依过错按份承担责任。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全部的债务。